顧客須知會員章程 第一條 會員 使用天下家具有限公司網站(以下簡稱本網站)而加入成為會員者 (以下簡稱會員 ) 。 第二條 入會手續 希望使用本系統者,應於網路上填妥加入會員申請書中所需資料後送出。 第三條 會員登記 1.天下家具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於完成會員的入會申請後即登記為會員。 2.會員登記的有效期間為永久。 第四條 會員服務種類 會員可購買天下家具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並獲贈最新目錄,本公司並將在網站或以電子郵件告知會員各項促銷活動、贈 獎活動與新產品訊息。若會員不需要電子郵件服務,可通知本公司停止傳送。 第五條 商品訂購辦法 會員在網路上填寫訂購單時,須以入會申請書中所記載的統一編號、使用者名稱與密碼做為訂貨依據,將訂購單以電子郵件傳送至 天下家具有限公司客服中心後,即完成訂購程序。 本網站產品大部分有顏色/易損/大小/材質區分,大部分為訂單後生產製造,下單前請衡量產品適用性與空間適用性(因體積大,重量重,搬運困難,經接單生產後,欲退貨有其困難性,請多包涵) 第六條 交貨日數 商品送達所需日數,訂貨當日下午3點前接受的訂單,在庫存商品充足的情況下,除訂製品外,原則上五個工作天內可送達。 若於當日下午3 點以後接收的訂單,則視為隔日訂單。 星期六、日及國定假日雖接受訂貨,但配送則須延至休假翌日的營業日才能實施。 對於大批訂購、估價的商品,將另行個別連絡交貨日期,若有大批訂貨,則請另行電話通知,以維護貴公司權益。 第七條運費 除大台北縣市外(未含雙溪/瑞芳/坪林/三芝/石門/萬里/基隆),外縣市、高山、海邊、離島、宜蘭及花東地區等較偏遠地區須酌收運費。 經訂貨送達後,因故取消,在未拆封物品下(拆封恕無法退貨),需負運回天下家具有限公司之責(或扣除運費)。 第八條 付款方式 1.信用卡線上刷卡(本網站暫無線上刷卡服務) 請按購物車指示說明進行,本網站刷卡機制委託藍新科技,和Yahoo!奇摩、Pchome等大公司同等安全服務、請放心我們已用 加密方式維護您的資料安全(網路刷卡是直接到收單銀行,所有個資完全沒經過本公司,請放心使用)。 2.郵政劃撥(暫無郵政劃撥服務) 請到郵局劃撥款項 戶名:天下家具有限公司 劃撥帳號: 3.銀行匯款 銀行名稱:011上海銀行 0369士林分行 帳戶名稱:天下家具有限公司 帳戶號碼:36102-00000-8686 4.ATM 自動櫃員機轉帳 銀行名稱:011上海銀行 0369士林分行 帳戶名稱:天下家具有限公司 帳戶號碼:36102-00000-8686 5.貨到後付款(原則上第一次交易不適用貨到後付款) 請將貨款交給安裝或送貨人員即可。 第九條 商品拒收 1.會員無法配合受領商品時,天下家具有限公司將暫為保管此商品,但以7天為期限。天下家具有限公司將視情況酌收保管費 用。 2.會員若在前項期間內仍未提領商品時,視同解除該筆訂單,此時將向會員收取相當於商品金額的違約金。 第十條 不可抗力之免責 因天災、法令制定的改廢、交通事故或公權力的行使處分、運輸機關的事故、勞動糾紛或其他不得已之事由,導致商品遲交或無法 交付時,應立即通知會員,但會員因此蒙受損失,則天下家具有限公司得不負任何賠償責任。 第十一條 訂貨後取消 本系統在接受訂單後立即處理出貨,因此在商品訂貨後不得任意取消。 第十二條 退換貨之處理 商品須退貨或調整者,需在收到貨後7天以內,與天下家具有限公司客服中心連絡辦理退貨事宜,但有下列情形則不得辦理退換。 1.已開封或已使用過的商品 2.另行配送組裝且已組裝完成的商品 3.因會員或訂購單位人員之責任造成商品毀損或髒污 4.特殊訂製品如會員或訂購單位人員指定的商品 5.辦理退貨事宜須在當月貨款結算日前提出,且須在申請截止日前送至天下家具有限公司客服中心,否則以次月之退貨來處理。 6.經交貨後若堅持要退貨時,請自行負責送貨與退貨之運輸與搬運費用,並保持物品不得拆裝與物品之完整無缺。 第十三條 會員資格取消 會員若符合下列狀況或被認為失去資格時,天下家具有限公司得取消會員登記。 1.會員使用本系統後,延遲或故意不繳費用 2.會員所開立或交付的票據不能兌現時 3.會員受到查封、假扣押、假處分等強制執行或拍賣、稅徵機關的未繳處分、破產、和解、因商業法令而公司重整、特別清償等 起訴或破產等申告時 4.會員有違反本章程任何條款時 5.被認定有其它財務危機或破產等申告時 6.無故退貨或拒收有違本公司權益時,本公司有權視為無效會員,取消會員資格 7.會員如有被取消會員資格時,應立即清償其全部債務 第十四條 申請事項之變更 1.會員於入會申請書所填寫的姓名、公司名、所在地、負責人、電話號碼、傳真號碼、主辦者等有變更時,應立即於網路上或聯 絡客服人員更新資料。 2. 因無前項通知,而導致商品目錄或其他應送達商品等之延遲或未送達時,仍視為已在正常時間內將商品送達會員處。 第十五條 管轄法院認定 有關本章的任何爭議,以台北士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。 第十六條 商品內容變更 在第四條規定之目錄等的有效期間內,有可能變更刊載的商品價格或式樣,敬請見諒。 第十七條 章程改定之承認 |